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政府购买服务 进展情况的通知

财政厅综合处 2018-09-11 00:00:0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陕财办综函〔2017〕11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请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统计数据的函》(陕财办综函〔2017〕55号要求,请各市财政部门于2018年1月25日前报送2017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相关情况。报送内容主要包括: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进展情况、2018年工作打算、2017年和2018年购买服务项目数和资金数(详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陕西省      市政府购买服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2.陕西省     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统计表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1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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