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个人信息的公告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4-06-27 00:00:00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近期,省财政厅对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进行核查时,发现部分评审专家存在个人信息不完整、相关证明材料缺失等问题。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财办采函〔2024〕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面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评审专家的基本要求,也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和专业权威。为确保评审专家相关信息完整准确,从即日起,请各在库评审专家登录“陕西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系统, 仔细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凡是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通讯地址、工作单位、学历信息、职称信息、职称认证时间、专业分类等信息不完整或发生变化的,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自行完善修改后,提交至身份证住所地所属市级财政部门审核。逾期未完善的,省财政厅将作冻结处理,暂停其专家抽取资格和评审权限。冻结处理后2个月内未向身份证住所地所属市级财政部门申请完善信息的,省财政厅将取消其专家评审资格,并移除出专家库。

特此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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