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办采资函[2016]19号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过渡期内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项目函[2016]878号)要求,自即日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省级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的同时,将该项目信息公告电子版发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处(电子信箱:sxjypt@126.com ),由筹备处负责填报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
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8月22日
陕财办采资函[2016]19号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做好过渡期内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项目函[2016]878号)要求,自即日起,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省级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的同时,将该项目信息公告电子版发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处(电子信箱:sxjypt@126.com ),由筹备处负责填报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
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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