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陕西省财政厅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陕财办财管〔2007〕22号)等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近期对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开展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一)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二)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三)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四)询问、质疑答复情况;(五)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六)其他。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18年,省采购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中心内部制度建设,印发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制度汇编》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交易现场管理制度》,制定了《现场监督流程表》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项工作台账》,基本做到现场交易有制度可循;组织人员参加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开展业务交流会,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方法;利用互联网和交易平台,精简环节,为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做好服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65个,采购金额1073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9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8. 43%。 存在问题:一是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联系还不够;二是个别项目投标保证金未及时退还;三是部分岗位工作人员人手不足,能力建设还需加强;四是采购档案存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六、考核结果
2018年度省采购中心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