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本级]

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022-02-17 00:00:00

一、考核单位名称:安康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2021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询问、质疑答复情况;政府采购基础工作、采购业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廉洁自律、内控管理制度、和队伍建设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1年,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中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集中采购代理活动,采购程序趋于规范,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开展政府采购代理工作。2021年度受理采购项目56个,完成采购项目44个,预算6133.7万元,实际中标(成交)金额5588.6万元。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采购文件的编制还需对应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完善更新,部分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够严谨,存在项目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的问题。部分采购项目归档整理资料不规范,未向采购单位移交采购项目资料。 2、未按科室职责分工落实内控制度,存在由一个科室负责完成项目全流程的情况。 3、部分项目未严格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个别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开评标。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考核得92分,考核格次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强化采购文件的规范编制以及评标现场的规范履职;全面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

安康市财政局

2022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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