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本级]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2-02-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KY2021/1-198

二、项目名称:陕西历史博物馆网络安全及基础网络改造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1:陕西欧古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71号天地源悦熙广场3号楼

被投诉人1: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5-2-121506

相关供应商1:陕西地矿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路8号丽华科技大厦23层2305室

四、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8日,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陕西历史博物馆网络安全及基础网络改造项目(二次)”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中未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却在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中要求提供,存在排斥供应商情形。该项目两次招标,被投诉人收取了大量报名费,谋取不正当利益;2.地矿科技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地矿科技公司给被投诉人的质疑回复函涉嫌公章造假。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陕西历史博物馆、被投诉人、地矿科技公司进行调查,于2021年12月15日向此项目原评审专家调查取证,原评审专家未就技术问题充分说明,受疫情影响,向相关当事人送达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投诉处理延期告知书,2022年2月15日、2月16日,本机关再次向原评审专家调查取证,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该事项为对采购文件内容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投诉。经查,投诉人于2021年10月20日获取采购文件后,未在有效期限内就此事项提出质疑,属于投诉前未依法质疑的情形,不符合投诉的法定受理条件,此投诉为无效投诉事项,予以驳回。经查,被投诉人称,该项目共组织两次招标,参与供应商均到现场阅读招标文件后自愿购买,不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关于投诉事项2,2021年12月15日,原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地矿科技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偏差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测试报告、产品彩页及Web截图能够支持对应的技术响应要求☆项,其余技术响应项原评审专家依据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偏差表认定赋分。2022年2月15日、16日,原评审专家多数认为,依据地矿科技公司投标文件及其投诉答复书,能证明其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另,关于地矿科技公司给被投诉人就质疑事项的回复函涉嫌公章造假事项,经查,投诉人仅为自述,未按要求提供该投诉事项的佐证依据。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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