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7号),《勉县财政局转发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清理清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勉财发[2022]60号),我中心集中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退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截止2022年6月30日前,供应商参加我中心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我中心交纳的符合退付条件的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等采购保证金。
二、清退办法
各相关供应商填写《保证金退付登记表》(附件格式),并附原交款(转账回单)收据,前来我中心办理采购保证金退付事宜。原交款收据丢失的,可提供原交款时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我中心核实后,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
三、清退时间
2022年7月29日至8月10日,集中进行保证金清理、核实、退付。
四、清退说明
凡符合退付条件、属于清退范围的,各供应商须于2022年8月10日前未来我中心办理退付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客观原因无法退付以及采购文件约定不能退付的保证金,将按规定上缴国库。
五、清退办理
地点: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玮华
电话:0916-3215202
六、公告附件
保证金退付登记表(格式)
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7月29日
单位名称 | (填写现单位名称) | |||||||
参加项目 | (填写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名称) | 编号 | (文件编号) | |||||
交纳保证金 | 交款户名 | (填写原交款单位名称) | ||||||
交款方式 | (现金或转账) | 交纳金额 | (单位:元) | |||||
交款收据 | (如有,请携带;如无,附交款相关证明) | |||||||
未退付原因 | (因何种原因,至今一直未前来办理保证金退付) | |||||||
企业注册变更信息 | 最初名称 | (填写参加采购活动时的单位名称) | ||||||
变更名称 | (填写变更时间及变更后的单位名称,多次变更的分别填写变更时间、变更后的单位名称) | |||||||
(填写现单位名称及注册变更时间。如企业已注销,填写已注销及注销时间) | ||||||||
收款账户(核实后,保证退付至本账户) | 户名 | |||||||
开户行名 | ||||||||
开户行号 | ||||||||
账号 | ||||||||
授权经办人 | 姓名 | 职务 | (身份及职务) | |||||
身份证号 | 电话 | (电话号码)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企业现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签署日期,并加盖与现单位名称一致的企业法人公章) | |||||||
注:授权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