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商洛市财政局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9月,商洛市财政局对商洛市政府采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二)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三)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四)询问、质疑答复情况;(五)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六)其他。
四、考核方法
单位自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0年全年受理实施集中采购项目31个,采购预算7243万元,合同总额6245万元,节约资金99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3.8%。商洛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能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工作细致认真,各个工作环节合法合规,体现了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采购规模较小;二是机构力人员量不足;三是业务培训少。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评定得分88分,为合格等次。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2 年 10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