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春政府采购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4-01-31 00:00:00

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单位:

新春将至,正值采购消费帮扶旺季。为做好我省政府采购消费帮扶工作,支持脱贫地区产业振兴、农民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级各部门、单位要以春节、元宵节假期消费帮扶旺季为契机,督促所属预算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加大采购力度,扎实做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要积极动员预算单位工会通过 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鼓励职工通过 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积极参与节日消费帮扶。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要所属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252号)要求,认真做好 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工作。省级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填报工作的同时,,要督促指导所属预算单位按时完成填报工作。2024 年预留份额填报务必于2月20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完成。

三、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措施,也是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途径之一。各市区财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强化督导,加强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陕西省财政厅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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