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要求,团省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丰富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更好满足青少年成长发展需求,结合西安市青少年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西安市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管青年原则,以照顾青少年特点和利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少年紧迫需求、维护青少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培育项目品牌为着力点,以培养使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支持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基础,深入推进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作用
2. 坚持需求导向,注重服务实效
3. 坚持机制创新,做好政策衔接
4. 坚持履行责任,正确引领方向
(三)目标任务
以探索和完善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内容、购买方式、标准规范、监管机制、绩效评价和保障措施等为重点:力争到 2025 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制度,促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青少年社会服务需求相符合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初具规模,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日益丰富,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广大青少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堪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历史重任的有生力量。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购买主体。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是承担青少年服务职能的各级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鼓励政府职能部门加强与共青团的工作协调,支持共青团参与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
(二)确定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主要为具备相应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主体要结合拟购买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具体内容,明确承接主体的资质及具体条件,按照规定方式和程序,确定承接主体。各区(县)、开发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做好承接主体的培育工作。共青团要充分发挥联系青年广泛、组织网络齐全等优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确定购买内容。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是以青少年为服务对象,运用科学的、专业的方法,以解决青少年的现实问题和迫切需求为着力点,以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的专业服务。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应为符合群团改革方向、适应青少年需求、专业性要求较高的,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接的社会服务,应突出公共性引导性和保障性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根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主要包括青少年思想引导、身心健康、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婚恋交友、就业创业、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和预防违法犯罪等服务。各区(县)、开发区要根据实际,从青少年最基本、最紧迫的需求出发,确定购买内容,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拓展购买领域和范围。
(四)制定指导性目录。各区(县)、开发区要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参照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清单(见附件) 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青年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完善购买机制。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有序、规范便捷、突出成效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要建立健全项目申报、预算编报、信息发布、组织购买、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的规范化流程。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可根据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特点,采取适宜的合同方式。购买主体要按照合同管理要求,加强对服务提供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和对服务成果的检查验收。承接主体要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六) 规范服务标准。研究规范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原则、方法、流程、管理、保障等内容,方便承接主体掌握,便于购买主体监管。各区(县)、开发区可根据本辖区实际和项目特点,对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标准进行细化和量化,增强可操作性。购买主体要及时对服务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推动逐步完善服务标准体系。
(七)提供资金保障。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应当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随着政府提供青少年服务发展所需增加的资金,应按预算管理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实际财力水平,妥善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支出与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保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带动建立多元化的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支持和引导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困境青少年、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专业服务。
(八)健全监管机制。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强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购买主体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承接主体应健全财务制度,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九)加强绩效评价。各区(县)、开发区要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的绩效评价机制,要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短期效果评价与长远效果评价、社会效益评价与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在绩效评价体系中,要侧重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评价,加大服务对象评价的比重。绩效评价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并作为选择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承接主体、编制以后年度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是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的重要抓手,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逐步推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区(县)、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实施西安市青少年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共青团要发挥牵头作用,推动有关部门根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设计实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完善购买内容和指导性目录;民政部门要支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青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制度设计和监督管理等,推动具有青少年服务职能的有关部门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支持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工作资源,提升工作成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区(县)、开发区要充分利用融媒体广泛宣传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有关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需求调查、计划发布、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定期举办宣传周、推介会、展示会、公益创投等活动,积极推介承接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及其品牌项目,交流经验、推广项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西安市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导目录
共青团西安市委 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