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SXRSH-2023-1209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被投诉人:陕西荣硕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
四、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25 日,投诉人因对榆林市森林草原防火中心采购榆林南部山区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设备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我方“未按照“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申请人资格要求第 3.4 条提供总公司代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文件。”作为我方的废标项。2、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我方做出任何回复,就已发出中标公告。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调查,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 1,经查,投诉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母公司代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该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2,经查,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已告知投诉人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该投诉事项不成立。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三十二条第(三)规定,鉴于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 2 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事项2。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榆林市财政局
2024 年 0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