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17-2324HZ2740
二、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特定蛋白分析仪、过敏原分析仪、检验科设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陕西天地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78号东光大厦二区1201室
被投诉人: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4层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6日,本机关受理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项目(特定蛋白分析仪、过敏原分析仪、检验科设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设备;项目编码:0617-2324HZ2740 包号:2)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被投诉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及相关供应商西安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现作出处理决定。
经书面调查,采购人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和中标供应商西安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中标产品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西安市财政局
2024 年 02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