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安康市汉滨区政府采购管理股 2024-01-08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区级001

二、项目名称:

汉滨区五里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七个一”制作服务项目;汉滨区五里镇采购环境卫生保洁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安康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拆除项目;安康中心城区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保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安泰尚层12楼1212室

四、基本情况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依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安财采管〔2023〕10号),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确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评价。发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述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责令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汉滨区财政局

2024 年 01 月 08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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