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3-09-19 00:00:00

陕财办罚字〔2023〕20 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陕西佳昂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6U3CW08K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45号迈科星苑 B 座 1001 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调查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中,发现你公司在参与“西安医学院校园文化宣传 LED 大屏”采购项目时,提供“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电子产品检验所有限公司就 LED 显示单元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为:CJSETI2020F031603C)”为虚假材料,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项目中标金额(526800 元)千分之五罚款的行政处罚,即人民币 2634 元(大写:贰仟陆佰叁拾肆元整)。


陕西省财政厅

2023 年 0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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