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白河县财政局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内部制度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政府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执行情况、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单位自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3年,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依法承接政府采购项目15个,完成采购预算1835.6056万元,成交金额1765.331万元,节约资金70.2746 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83%。该中心能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高采购执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发挥集采机构行业典范作用,特别是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降低交易成本和加强业务规范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考核发现白河县政府中心在编制采购文件方面存在不足,部分采购文件编制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等问题,建议今后工作中进行优化。
六、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考核得分 为96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3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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