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嘉辞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 2024-03-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DCZB-2023-XA-Z033

二、项目名称:

移动DR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嘉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1栋1单元7层8号

       被投诉人:陕西顶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2999号京都国际1号楼2单元29层22902号房

      相关供应商:陕西铭鑫创锦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境商未来中心9层10902室

四、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18 日,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陕西省中医医院移动 DR 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中标结果以及代理机构质疑答复损害了投诉人权益;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未严格依据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审,未履行评标委员会义务;3.铭鑫创锦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整机重量≤300kg”的要求,存在虚假响应情形;4.铭鑫创锦公司对招标文件“非▲项技术参数 12 项、▲核心参数5 项”存在虚假响应情形。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代理机构、陕西省中医医院、铭鑫创锦公司调查,并于 2024 年2 月 19 日向原评标委员会调查,2 月 20 日向为制造商深圳市安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的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以下称检测中心)函调,2 月 29 日收到函调结果,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投诉事项3不成立,投诉事项4成立。因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从合格的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陕西省财政厅

2024 年 03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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