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省级39号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中段202号陕西省三门峡库区防汛调度中心11楼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省财政厅
2024 年 0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