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秦汉大地商贸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汉中市财政局 2024-03-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TZZB-HZ-2023263C.1B1

二、项目名称:

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臭氧水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西安秦汉大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万科棉花广场16幢B座303室

被投诉人: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80号长和国际F座22层

四、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臭氧水疗仪采购项目(二次)”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

        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重要设备参数:2.3臭氧水浓度需在1.0mg/L-7.0mg/L安全有效剂量范围之间。我公司质疑中标方设备不能满足以上2.3条招标参数,在此次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参数,欺骗评标专家,违反我国《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二条。中标方设备实际臭氧水浓度为≥6.0mg/L,无浓度上限。根本无法保证临床使用过程中臭氧水安全浓度范围,过高浓度的臭氧会对正常细胞产生损害,产生细胞毒性。此外,臭氧气体外泄风险加大,吸入过多臭氧对人体呼吸系统有毒性作用,无法保证医务及患者人生安全。

        2.中标方山东前沿医疗存在恶意低价竞标行为。本次在贵院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臭氧水疗采购中(山东前沿医疗医疗ZAMT-300)中标价格为18.8万元。根据最新标讯公开查询:2024年1月15日勐腊县中傣医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前沿医疗同型号(ZAMT-300)中标价格为12.5万元,高出贵院中标价整整6.3万元!存在市场恶意低价竞标行为,扰乱市场采购招标秩序。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三十六条、第六十条。

        本机关依法受理后,调取了全部采购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和调查,要求被投诉人、采购人进行了说明,于2024年3月12日组织原谈判小组对相关参数评审事项进行了复核,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汉中市财政局

2024 年 0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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