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省级38号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1栋19层1-15号房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逾期退还保证金、录音录像资料缺失、采购文件不完整问题。在本机关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及微信通知补充提交项目资料的情况下,截至11月30日仍未提交,故本次代理监督评价工作中,视为你公司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第七十八条第十一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省财政厅
2024 年 0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