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024-04-24 00:00:00

安财罚﹝2024﹞2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679535048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东段398号新界1-1-10905、10906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代理机构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于2024年2月29日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中止公告,未按要求在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发布公告。该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八条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本机关于2024年4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了违法事实、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享有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权利,同时告知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4月23日之前提起。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未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材料,未申请听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鉴于你单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安康市财政局

2024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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