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GZB2024-SM018
二、项目名称:
神北聚能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应急煤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陕西省瑞恒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
被投诉人: 陕西神北聚能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柳塔镇李家畔富民路 96 号
被投诉人: 陕西银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东段农业银行 7 楼 709
四、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8日,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存在区间分,没有明确的判断标准,未量化、细化。 本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并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向本机关投诉答复期间组织专家针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论证意见支持投诉事项,故该投诉事项成立。 综上,本机关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立即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神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神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神木市财政局
2024 年 0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