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HRC-ZBDL-2023-01728号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四、基本情况
接到汉中市财政局《案件移送通知书》(汉财采管函[2024]33号),在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收到省财政厅转来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根据反映问题线索所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级次和管理权限移交我机关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抽取专家设置中,误将需求专家人数设置为2人,造成本项目无法组成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按时评标。因系统无法补抽,代理机构撤销前次专家抽取申请,重新发起需求专家申报,依法重新组建了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但未将此记录变更存档,违反了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九)款“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责令采购人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立即改正,并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勉县财政局。
勉县财政局
2024 年 0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