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正衡招字-【2024】-044号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里工业园区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9日,我局收到反映当事人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证,该项目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款、第八款规定,决定对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汉滨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汉滨区财政局
2024 年 0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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