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财发【2023】357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咸阳市永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00305720500K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思源北路4号陕毛一厂三区17号楼4单元1层37号
二、基本情况
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在对“彬州市教育局引进社会化餐饮服务公司为义务段学校配餐招标项目(项目编号-政采-彬州市-2020-00340)”审计中查明,该项目由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中标企业为陕西关中味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企业在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与咸阳市永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市艳阳天餐饮有限公司实施了围标串标行为,以违规串标行为获取配送营养餐项目,涉及资金1019.44万元。经审计抽查,城关第二小学2022年秋季带量食谱猪肉价格与市场对比,人均餐标为4.49元,中标企业按5元国家标准结算,涉及资金9.81万元。上述企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之规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和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将咸阳市永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年内禁止参与彬州市政府采购活动。
彬州市财政局
2024 年 0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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