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SXJD-ZB-2024-113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安康星旗富硒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月河工业园区富硒食品聚集区(蒲溪镇小街村)
被投诉人:汉阴县汉阴中学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北城街东段
被投诉人:陕西玖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自贸产业园4号楼2层6109室
四、基本情况
2024年6月7日,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汉阴中学学生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024年5月-2025年8月)”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的评分点不契合采购需求,评分标准未量化评分区间,未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客观因素占分少 。2、汉阴中学、玖鼎公司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三)、(四)规定的内容回复质疑,未将第二次质疑回复通知其他有关供应商。3、我公司未被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代理机构、采购人调查,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投诉事项2经认定成立,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限期改正。投诉事项1、3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汉阴县财政局
2024 年 0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