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助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财政厅综合处 2024-07-01 00:00:00

双鸭山市财政局通过思想解放引领作风转变,以攻坚破难促进能力提升,持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领域改革,全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绩效和行政效能。 

  一、强化预算编制,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一是扩链条,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从项目的事前评估、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采购实施、项目监控、项目评价等各环节落实绩效管理措施。事前强化项目评估、成本分析、预算编制;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控、纠偏;事后从成本、产出、效果、满意度等维度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确保投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扩深度,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工作向多领域延伸。近年来,从最初的环卫清扫服务向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教育服务、助残服务、养老服务、青少年服务等领域延伸,相关项目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库,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全周期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增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是抓重点,对政府购买服务量身定制评价方案。在全面总结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实践基础上,总结提炼了一套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全流程指标体系,包含预算编制、采购计划、采购意向、采购需求、组织采购、合同订立等10个环节内容。重点涵盖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服务结果与需求相关性、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二、制定落实政策,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一是修订完善指导性目录。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充分采纳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制定印发了《双鸭山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目录》确定了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范围,明确了“买什么”的问题。规定对纳入《目录》且已有预算安排的服务事项按规定逐步实施购买服务,不得将已纳入《目录》的服务事项作为申请财政拨款预算的依据,已纳入《目录》但没有安排预算的事项均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避免出现一方面部门花钱购买服务,另一方面部门及所属相关事业单位人员和设施闲置、经费不减的现象。 

  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和分析调研。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的原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及时跟踪了解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加大对市级各部门和所属县区的工作指导,及时掌握项目推进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统计分析和调研,定期上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情况,以便于实施过程中统筹推进、协同推进和联动推进。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加强预算资金管理、采购活动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审计部门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中财政资金真实性、合法性监督,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购买主体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承接主体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广泛征求意见,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一是积极征求意见。根据工作实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聚焦社会热点,民生焦点,优先选择社会关注度高、政策覆盖面广、评价结果有示范意义的公共服务类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政策研究、解读和宣传,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广泛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是完善政策体系。做好与政府采购、社会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的衔接,健全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衔接配套、操作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措施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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