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财采罚【2024】01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311051251C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25层2505室
二、基本情况
根据《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审行报[2024]53号)提供问题线索,对蓝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相关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提供视频资料中对专家手机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3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71条,本机关决定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 内向蓝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蓝田县财政局
2024 年 07 月 10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