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ZK2024-ZB-0942-002
二、项目名称: 功能部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陕西泽诚源锋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上郡路街道办事处延寿路旭泰景苑小区 12 号楼三单元 201
被投诉人: 神木市实验中学
地址: 神木市大柳塔镇
被投诉人: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高新二路 2 号山西证券大厦 21 层
四、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4日,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大量属于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如办公家具(桌椅、沙发、柜子、货架等),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等),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不能委托社会代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查,本项目的采购品目主要为学校多功能教室的教学设备以及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文印室等需求设备。采购人基于业务需要,采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事项。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神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神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神木市财政局
2024 年 0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