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4-07-26 00:00:00

陕财办罚字〔2024〕19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北京麦基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MLXPXU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18号2层205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处理“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磁共振线圈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投诉中,发现你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生物兼容性检测报告(编号CT2306252029-0)”,该报告显示出具单位为深圳市华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检公司”)。经本机关2024年4月1日函调深圳华检公司,其复函确认“经查我司没有出具过编号为CT2306252029-0的报告,该报告编号与我司的报告编号的规则完全不同”。4月22日,本机关收到你公司所投产品制造商深圳市新万像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显示为深圳华检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新万像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兼容性检测报告的说明》(以下称《说明》)。经本机关再次函调深圳华检公司,其复函确认《说明》属于伪造。 本机关认为,你公司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2024年6月19日,本机关向你公司送达《陕西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告知书》(陕财办罚告字〔2024〕14号),并于7月2日收到你公司陈述、申辩材料。经研判,你公司陈述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无法证明不存在上述违法事实。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处以中标金额(42.9万元)8‰处罚,合计人民币3432元(叁仟肆佰叁拾贰元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2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陕西省财政厅

2024 年 07 月 26 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