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三类政府采购当事人违法情形及案例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市级各预算单位,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全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精神以及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发挥以案警示、以案普法的作用,我局对近年来财政部门在投诉举报处理等案件查处及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政府采购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一些发生频率较高的典型共性问题按照当事人的类别进行了分类整理,形成了《采购人违法情形及案例汇编》《代理机构违法情形及案例汇编》《评审专家违法情形及案例汇编》,现予发布,供大家在工作中予以参考。
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市级各预算单位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系统)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对违法情形及案例的学习、宣传和运用,做到以案为戒。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全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要加强对违法情形及案例的学习,要将违法情形及案例作为反面教材用好用活、为警为戒。共同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助推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附件:1.《采购人违法情形及案例汇编》
2.《代理机构违法情形及案例汇编》
3.《评审专家违法情形及案例汇编》
西安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