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咸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024-08-27 00:00:00


一、考核单位名称:

咸阳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文件编制水平; (三)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五)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四、考核方法

        通过单位自查、书面审查、随机抽取相关项目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2023年,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53个,采购预算共计26680.79万元,实际成交金额25397.37万元,节约资金1283.42万元,资金节约率约4.8%。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集中采购代理活动,采购项目执行整体情况良好,基本能正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文件编制基本规范,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合理,能及时按法律法规答复询问、质疑,内部监督管理基本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档案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资料装订不齐全;二是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理解有误,现场评标组织不规范;三是制度建设不完善。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应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采购代理业务能力,发挥行业示范带头作用,高效、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六、考核结果

       2023年度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为合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4 年 08 月 27 日

附件:

1.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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