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
聘请预算评审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同时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了预算评审类入围供应商,为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预算评审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服务内容
(一)一般预算评审(采购包1):
各级预算单位(包括财政投资评审部门)为依法合规确定预算项目资金需求(工程项目除外),或审核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评审工作。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预算评审方案、实施项目预算评审、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算评审报告等。
(二)工程项目预算评审(采购包2):
各级预算单位(包括财政投资评审部门)为依法合规确定工程项目资金需求,或审核工程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工程项目预算评审。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根据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计价标准和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要求,客观公正地对受托项目进行服务,并出具具有有法律效力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文件和评审报告。
二、供应商服务区域范围
西安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三、供应商服务期限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止。
四、预算评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限额标准
当前我市框架协议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若出台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即: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或单次采购金额未超过50万元的项目均可在入围供应商中选取。
五、政府采购计划申报
各单位采购预算评审服务预算金额未达到10万元且未编制采购预算的,可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自建采购计划进行交易,已编制采购预算或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需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卖场采购计划-框架协议合同授予方式申报采购计划,同步推送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方式确定成交商,签订采购合同、发布采购结果。
六、选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侯。
七、取费标准及协议价格
取费标准:按照最高限制单价(即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确定应付费用。
协议价格:应付费用×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示例详见附件1。各单位可以综合考虑委托业务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时间与人员资质要求以及供应商工作成本等因素,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的原则,合理确定委托费用。
八、预算评审服务入围供应商信息查询渠道
各级预算单位可通过“西安市财政局官网-专题专栏-政府采购-供应商”途径,或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查询预算评审服务入围供应商信息(详见附件2),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使用手册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
联系人: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29-89821846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029-96702转6
附件:1.取费标准及协议价格
2.2024年度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评审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及服务信息
西安市财政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