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
聘请会计服务审计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在西安市共享陕西省省级单位2023年会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入围结果,相关供应商已与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框架协议,为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服务、审计服务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服务内容
(一)第1采购包会计服务:
1.财务报表编制业务: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方法进行编制,能综合反映采购人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特定时期收支、现金流量状况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制定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其他经济管理咨询;会计服务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代办申请注册登记,协助拟定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经济文件;会计服务培训会计人员;审核财务资料;会计服务参与进行可行性研究;其他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
(二)第2采购包审计服务:
1.财务报表编制业务: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方法进行编制,能综合反映采购人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特定时期收支、现金流量状况的书面文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2.审计业务:审查年报,出具审计报告;审计业务咨询;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供应商服务区域范围
适用于西安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三、供应商服务期限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截止。
四、会计服务、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限额标准
当前我市框架协议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若出台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即: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或单次采购金额未超过50万元的项目均可在入围供应商中选取。
五、政府采购计划申报
各单位采购会计服务审计服务预算金额未达到10万元且未编制采购预算的,可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自建采购计划进行交易,已编制采购预算或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需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卖场采购计划-框架协议合同授予方式申报采购计划,同步推送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方式确定成交商,签订采购合同、发布采购结果。
六、选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会计服务: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侯。
审计服务: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侯。
七、取费标准及最高限制单价
基础价格上限: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500元/人·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800元/人·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1200元/人·日。
最高限制单价:基础价格上限×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如,折扣率填报为75%,表示1名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实际收取的日服务费用=500元*75%,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计算同理。
八、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入围供应商信息查询渠道
各级预算单位可通过“西安市财政局官网-专题专栏-政府采购-供应商”途径,或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查询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入围供应商信息(详见附件1、2),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使用手册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
联系人: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29-89821846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029-96702转6
附件:1.2024年度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及服务信息
2.2024年度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及服务信息
西安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