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WZC-2024-076、XACH2024-055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全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黑板类)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陕西鹿鸣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南路129号昆明大厦1幢1单元7层10704号房
被投诉人: 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高新区锦业路 59 号高科智慧园 B 座四层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2日,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2024年全区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黑板类)1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项目的参数要求大面积的出现了指向希沃品牌的评审因素,代理商在回复函中只表示“国内有3家以上品牌功能及参数均能满足本条采购要求”,但并未详细列明具体是哪3家品牌。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被投诉人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调查,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投诉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西安浐灞国际港财政金融局
2024 年 0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