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相关
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启动了新的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2.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本通知所征集的货物类、服务类供应商范围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吴堡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3)中的品类。
4.本次征集面向货物类、服务类供应商。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应为陕西省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3.近三年来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2.吴堡县人民政府官网。
四、申请资料递交
1.入驻供应商和经销商须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纸质版资料须胶印成册加盖本企业公章,报吴堡县财政局采管股(县财政局320室),同时将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递交的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wb_zfcgg@163.com。
2.资料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应对《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吴堡县分站
货物类
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吴堡县分站定点服务类
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要求完全响应。2.应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吴堡县分站
货物类
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吴堡县分站定点服务类
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 2)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资料原件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一个 PDF 文件,并生成目录) ,同时按附件4格式填写入驻品类及相关信息。电子文件标题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申请入驻品类
。3.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4.资料评审。我局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邮件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5.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在电子卖场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6.商品上架。供应商负责商品上架工作,采取手工录入方式,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类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价格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的厂家和商家进行处罚。
联系人:王翠艳 联系电话:0912-6523869
附件:1.《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吴堡县分站
货物类
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2.《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吴堡县分站
定点服务类
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3.《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吴堡县征集品目目录》
4.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吴堡县申请入驻供应商(第三批)
吴堡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