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单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中存在敏感词、涉密词等信息公告不规范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工作,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内容审核管理,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确保政府采购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完整、用词准确。
二、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要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 “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对政府采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时性负责。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指导,对于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相关规定的,及时责令纠错和整改。
政府采购管理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