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洁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西安市财政局 2024-09-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HCKPZY-ZB-2024006

二、项目名称:

市儿童福利院设施设备配套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广东洁库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被投诉人:

西安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新广路98号

   被投诉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相关供应商:陕西特易净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兴新区大兴东路2号梧桐坊2幢1单元12415室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9日,本机关受理了投诉人对于西安市儿童福利院设施设备配套项目(项目编码:HCKPZY-ZB-2024006 包号:3)的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人公司无缴纳社保;投诉事项2:投标品牌或制造商是虚假或无效的;投诉事项3:未见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人无资格享受价格扣除,且报价得分偏高;投诉事项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涉嫌提供虚假或无效的合同类似业绩证明;投诉事项5:项目评审不公正,对投诉人响应文件评分偏低。投诉事项6:中标人燃气蒸汽发生器投标产品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型号、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要求。投诉事项7: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质疑事项未在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投诉事项8:采购人废标理由不合法,中标人弃标后应顺延排名。 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西安市儿童福利院、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莲湖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及相关供应商陕西特易净商贸有限公司发函进行调查,关于投诉事项1,西安市莲湖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回函,中标人陕西特易净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张丽萍无参保缴费记录,中标人提供虚假社保资料情况属实;关于投诉事项3,中标人未享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关于投诉事项7,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收到投诉人首次质疑函,于8月13日进行了质疑回复,逾期答复情况属实;关于投诉事项8,中标人弃标后,剩余符合资质的供应商不足3家,项目废标合法;其余投诉事项2、4、5、6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中标人陕西特易净商贸有限公司无参保缴费记录,提供虚假资料情况属实,投诉事项1成立,中标资格无效。有关陕西特易净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问题,本机关依法另行处理; 关于投诉事项7,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七个工作日作出质疑答复,情况属实,投诉事项7成立,责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改,并全面系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至西安市财政局。 投诉事项2、3、4、5、6、8,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均不成立。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西安市财政局

2024 年 0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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