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亚消防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 2024-09-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CZBXA24033-5

二、项目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之其他轻型装备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环亚消防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三路16号

       被投诉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凤城七路明丰国际 22 层

       被投诉人: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

      相关供应商:浙江明月化纤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秋实路88号

四、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 1 日,本机关受理投诉人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之其他轻型装备等采购项目”提起的投诉。投诉事项为:1.浙江明月公司超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涉嫌非法经营;浙江明月公司没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涉嫌虚假响应。2.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内容不全面、不透明,应属无效。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界定过于宽泛,主观分值比重大,未量化细化,评审随意性严重。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代理机构、采购人陕西省应急管理厅、浙江明月公司调查,现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 1 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条第一款,投诉事项 2 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事项 3。另,本机关就相关问题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鉴于本项目尚未签订采购合同,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陕西省财政厅

2024 年 0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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