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财发〔2024〕114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陕西地建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0648179686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光泰路7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采购监督工作中,发现你公司参与“潼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资料,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处以该项目中标金额(438000元)千分之八罚款的行政处罚,即人民币3504元(大写:叁仟伍佰零肆元整),并予以公告。
潼关县财政局
2024 年 0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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