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SP-渭南市-2024-00548、XHLJZC-WN2024-074 包号:2
二、项目名称:
飞利浦FD20系列整机维保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陕西尚新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8号中贸广场6号楼1单元1102
被投诉人: 渭南市中心医院
地址: 渭南市临渭区胜利大街中段
被投诉人: 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四、基本情况
2024年9月9日,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飞利浦FD20系列整机维保服务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第四章第2条服务要求中的第二条款:“供应商需提供2名以上有原厂培训认证书的技术人员,且为供应商公司全职员工(提供6个月内社保证明),对本设备具有≥3年的维修经验”,此条款具有指向性。2.第四章第7条:“配件损坏只换不修,配件为原厂全新”,此条款具有指向性。3.第四章第8条:“保修期内,提供的球管必须为原厂全新球管(提供报关单、商检等相关证明”),此条款具有明显的指向性且不可替代性。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查,并组织相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论证。现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不成立,驳回所有投诉事项。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渭南市财政局
2024 年 0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