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充分竞争,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精神,我局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宝鸡市渭滨区分站第二批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本次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2、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本通知所征集的货物类供应商范围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滨区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2)中的品类。
4、本次针对货物类供应商征集。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四、申请资料递交
1、入驻供应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厂家供应商和经销商须现场提交。同时对(附件1)(附件3)信息完善后一同提交。
2、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资料要求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应对《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滨区本级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要求完全响应。
2、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3、资料审核。入驻商家须将资料原件送渭滨区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办公室(渭滨区财政局前楼三楼),资料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bjwbcz@163.com。渭滨区财政局将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
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联系方式不充分、信息不祥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
3.商品上架。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经营商自行负责商品上架工作,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电子卖场管理规定的厂家和商家进行处罚。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917-3253930
附件:
1、《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滨区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2、《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滨区征集品目目录》
3、《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渭滨区申请入驻供应商申请表》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