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宝鸡市财政局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主要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基础工作管理方面、廉洁从业方面和代理业务开展等方面进行了考核。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单位自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3年,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共承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36个,完成采购预算2962.11万元,成交金额2288.70万元,节约资金673.41万元,节资率22.73%。考核认为,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能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执业行为,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发挥了集采机构行业典范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电子化交易平台对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制造商授权函等材料无法实现实时在线鉴别。建议该中心今后进一步对平台升级完善,推进平台电子化数字化新提升,提高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质效。
六、考核结果
2023年度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4 年 0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