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双和工贸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台区财政局 2024-10-1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ZHZR-2024-015CG

二、项目名称:

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农村局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设施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延安双和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黄蒿湾嘉丰国际城36号702室

       被投诉人:中泓泽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裕隆大厦605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延安双和工贸有限公司不服中泓泽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就“宝鸡市金台区农业农村局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设施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ZR-2024-015CG)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0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10月16日收悉。 经审查:投诉人延安双和工贸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登记状态为“注销”,注销原因“决议解散”,注销日期2024年4月10日。投诉人不具备本项目资格要求,不属于本项目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延安双和工贸有限公司不具备本项目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参与所投诉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依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投诉人不具备本项目的质疑资格,亦不具备本项目的投诉资格。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第十九条、第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金台区财政局

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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