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财罚决字〔2024〕7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陕西泰安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93MADEKBEJ72
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375号国际商务大厦六楼610室
二、基本情况
由本机关2024年9月14日作出的(神财字〔2024〕67号)《神木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查明公司代理“神木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4年球墨铸铁井盖采购(项目编号:SXTACD2024-023)”政府采购项目时,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项的有关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本机关于2024年9月23日向你们电子邮箱送达《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依据,并告知了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力。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你公司申辩书,经复核,申辩理由不成立,本机关不予采纳。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神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神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神木市财政局
2024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