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绥德县财政局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我局对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主要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基础工作管理、廉洁从业方面和代理业务开展等方面进行了考核。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单位自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3年,绥德县政府采购中心累计承接政府采购项目23次,预算总金额1511.72万元,成交金额1383.29万元,节约资金128.43万元,节约率8.5%。 在日常工作中,采购中心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发挥了集中采购行业的典范作用。 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在政策理论学习,采购业务知识掌握,采购文件编制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希望今后能够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履行集中采购机构职责,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执行能力,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运行。
六、考核结果
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4 年 11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