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CZX2024-0142
二、项目名称:
市政府办公区安防系统维保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西安博宇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被投诉人: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9日,投诉人西安博宇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区安防系统维保项目”(项目编号:XCZX2024-0142)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1.投诉人报价明显低于成交公司但未能成交;2.成交供应商业绩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谋取成交提交虚假业绩材料;3.成交供应商专职安防系统维护人员数量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4.成交供应商存在多次变更营业住所、公司名称等问题,其经营状况不稳定,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受理后依法向被投诉人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调查,关于投诉事项1,经调查,本项目系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并非决定中标的唯一因素,投诉人称其投标方案全面优于中标供应商无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关于投诉事项2,经调查,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了相应要求的业绩,投诉事项不成立;关于投诉事项3,经调查,成交供应商提供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维保人数及人员名单,并提供了对应人员的《劳动合同》为证,符合项目要求,投诉事项不成立;关于投诉事项4,经调查,成交供应商变更住所地、名称等被列为经营异常问题,不属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投诉事项无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西安市财政局
2025 年 01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