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HX-TC-2024-023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瑞智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中路 95 号 5 栋 208 房
被投诉人: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B座14层1403室
被投诉人:铜川市人民医院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健康路12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3日,本机关受理投诉人就“慢病管理呼吸康复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HX-TC-2024-023)提起的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3项标的名称:”eCRF病例管理科研平台第19条、▲取得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排他性、唯一性、指向性。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3项标的名称:“康复管理系统医生平台第11条、取得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属于独家参数、不满足三家。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3项标的名称:”六分钟步行试验系统第15条▲系统功能可拓展对接eCRF病例管理科研平台、支持随机分组或自愿分组,满足临床随机对照实验或真实世界研究的要求“属于独家参数,不满足三家。4、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3项标的名称:“第4条:会震动正压通气,提供自动/手动两种模式,自动模式下,震动排阻力>7段可调。第6条:支持咳峰流速测试,自动生成咳嗽峰流速报告。”属于独家参数,不满足三家。5、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3项标的名称:智能定标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属于独家参数,不满足三家。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代理机构、采购人调查,现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查,该项目已于 2024 年12月10日终止,投诉事项已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不再对投诉事项逐一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铜川市财政局
2025 年 0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