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CZX2024-0133-2
二、项目名称:
西安市中医医院信息类消耗材料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西安和利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融鑫路6号1幢3A室
被投诉人: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四、基本情况
2025年1月9日,本机关受理西安市中医医院信息类消耗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码:XCZX2024-0133-2 )的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缺乏资质证书;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不合理。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调查,向被投诉人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人西安市中医医院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经审查相关当事人提交的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2无事实依据。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书面调查,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西安市财政局
2025 年 0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