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ZCSP-榆林市-2024-01860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共榆林市委党史研究室
地 址:市委大楼 A14
当事人:陕西言鼎志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环路绿园小区东4排2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有关“中共榆林市委党史研究室榆林干部教育党史视频课程服务项目”的举报函。检举事项为:谈判文件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根据来函有关问题,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实调查,现就举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陕西省广播电视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举报事项成立。综上,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鉴于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榆林市财政局
2025 年 0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