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陕西省财政厅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陕西省财政厅对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通过座谈了解情况、书面审查随机抽取相关项目资料、现场询问等方法进行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3 年,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共承接省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208 个,涉及采购预算金额 4.90 亿元,成交金额 4.60 亿元,节余金额 0.30 亿元,节资率 6.12%。该中心能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发挥集采机构行业典范作用,但存在委托协议约定有瑕疵、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政策宣讲不到位等问题。建议该中心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采购效率、加强采购项目稽核保障,创新开展工作。
六、考核结果
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5 年 02 月 06 日